使用法规

发出无线电波的设备

车辆上的以下产品和系统在工作时会发出无线电波。

BCM
智能钥匙进入系统*
FOB
智能钥匙进入系统*
■ 使用频率:125kHz ■ 使用频率:433.92kHz
■ 磁场强度小于 69dBuA/m(10 米处,准峰值) ■ 发射功率:小于 10mW(e.r.p)
- ■ 占用宽带:不大于 400kHz
使用场景:车辆遥控,PEPS 功能和发动机启动时使用 使用场景:车辆遥控,PEPS 功能和发动机启动时使用
用的天线类型和功能:天线类型:线圈天线 / 倒 L 形天线 采用的天线类型和功能:天线类型:PCB 式天线 / 贴片式天线
控制、调整及开关等使用方法:按下车门开关或发动机启动开关后发送信号 控制、调整及开关等使用方法:按键后发送信号
微功率设备使用时温度和电压的环境条件
■ 温度:-40~85℃
■ 电压:DC 8~16V
微功率设备使用时温度和电压的环境条件
■ 温度:-20~60℃
■ 电压:DC 30.0V (锂电池)

发出无线电波的设备

控制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中国法规:

  • 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场景或使用条件、扩大发射频率范围、加大发射功率(包括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)或擅自更改发射天线。
  • 不得对其它合法的无线电台(站)产生有害干扰,也不得提出免受有害干扰保护。
  • 应当承受辐射射频能量的工业、科学及医疗(ISM) 应用设备的干扰或其它合法的无线电台(站)干扰。
  • 如对其它合法的无线电台(站)产生有害干扰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井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。
  • 在航空器内和依据法律法规、国家有关规定、标准划设的射电天文台、气象雷达站、卫星地球站(含测控、测距、接收、导航站)等军民用无线电台(站)、机场等的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使用微功率设备,应当遵守电磁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。
  • 禁止在机场跑道半径 5000m 范围内使用各种型号的遥控器。

* 并非适用于所有车型

带低速前车跟随的主动巡航控制(ACC)系统/ 碰撞缓解制动系统 (CMBS) 免提电话系统(配备彩色音响系统的车型)
设备类型 用于测量行驶车辆之间距离的雷达传感器 F 型
使用场景 汽车 免提电话和蓝牙音响
天线类型 微带天线 片式天线
天线性能,控制,调节和开关使用 杂散发射限制(实际值):< 20 dBm 天线增益:2.4 GHz 频带= - 4dbi 或以上
操作温度 -40°C ~ +85°C -30℃ ~ +70℃
操作电压 直流 14V 直流 12V
远程服务单元*
设备类型 G 型通用微功率设备
使用场景 汽车
天线类型 片式天线
天线性能,控制,调节和开关使用 最大增益:0.5dBi
操作温度 -30℃ ~ +70℃
操作电压 DC 直流 8.0 ~ 16.0V
以上各项均符合《中国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要求或规定的标准。

* 并非适用于所有车型

污染物排放标准

请遵守以下污染物排放标准:

  • GB18352.6-2016: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国6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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