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法规
发出无线电波的设备
车辆上的以下产品和系统在工作时会发出无线电波。
| BCM 智能钥匙进入系统* | FOB 智能钥匙进入系统* |
| ■ 使用频率:125kHz | ■ 使用频率:433.92kHz |
| ■ 磁场强度小于 69dBuA/m(10 米处,准峰值) | ■ 发射功率:小于 10mW(e.r.p) |
| - | ■ 占用宽带:不大于 400kHz |
| 使用场景:车辆遥控,PEPS 功能和发动机启动时使用 | 使用场景:车辆遥控,PEPS 功能和发动机启动时使用 |
| 用的天线类型和功能:天线类型:线圈天线 / 倒 L 形天线 | 采用的天线类型和功能:天线类型:PCB 式天线 / 贴片式天线 |
| 控制、调整及开关等使用方法:按下车门开关或发动机启动开关后发送信号 | 控制、调整及开关等使用方法:按键后发送信号 |
| 微功率设备使用时温度和电压的环境条件 ■ 温度:-40~85℃ ■ 电压:DC 8~16V | 微功率设备使用时温度和电压的环境条件 ■ 温度:-20~60℃ ■ 电压:DC 30.0V (锂电池) |
发出无线电波的设备
控制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中国法规:
- 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场景或使用条件、扩大发射频率范围、加大发射功率(包括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)或擅自更改发射天线。
- 不得对其它合法的无线电台(站)产生有害干扰,也不得提出免受有害干扰保护。
- 应当承受辐射射频能量的工业、科学及医疗(ISM) 应用设备的干扰或其它合法的无线电台(站)干扰。
- 如对其它合法的无线电台(站)产生有害干扰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井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。
- 在航空器内和依据法律法规、国家有关规定、标准划设的射电天文台、气象雷达站、卫星地球站(含测控、测距、接收、导航站)等军民用无线电台(站)、机场等的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使用微功率设备,应当遵守电磁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。
- 禁止在机场跑道半径 5000m 范围内使用各种型号的遥控器。
* 并非适用于所有车型
| 带低速前车跟随的主动巡航控制(ACC)系统/ 碰撞缓解制动系统 (CMBS) | 免提电话系统(配备彩色音响系统的车型) | |
| 设备类型 | 用于测量行驶车辆之间距离的雷达传感器 | F 型 |
| 使用场景 | 汽车 | 免提电话和蓝牙音响 |
| 天线类型 | 微带天线 | 片式天线 |
| 天线性能,控制,调节和开关使用 | 杂散发射限制(实际值):< 20 dBm | 天线增益:2.4 GHz 频带= - 4dbi 或以上 |
| 操作温度 | -40°C ~ +85°C | -30℃ ~ +70℃ |
| 操作电压 | 直流 14V | 直流 12V |
| 远程服务单元* | |
| 设备类型 | G 型通用微功率设备 |
| 使用场景 | 汽车 |
| 天线类型 | 片式天线 |
| 天线性能,控制,调节和开关使用 | 最大增益:0.5dBi |
| 操作温度 | -30℃ ~ +70℃ |
| 操作电压 | DC 直流 8.0 ~ 16.0V |
* 并非适用于所有车型
污染物排放标准
请遵守以下污染物排放标准:
- GB18352.6-2016: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国6)
欢迎您提出宝贵建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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