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法规

发出无线电波的设备

车辆上的以下产品和系统在工作时会发射无线电波。

BCM
智能钥匙进入系统
FOB
智能钥匙进入系统
■ 使用频率为:125kHz ■ 使用频率:433.92MHz
■ 磁场强度小于 69dBuA/m(10m 处,准峰值) ■ 发射功率: 小于 10mW(e.r.p)
- ■ 占用带宽: 不大于 400kHz
使用场景: 车辆遥控,PEPS 功能和发动机启动时使用 使用场景: 车辆遥控,PEPS 功能和发动机启动时使用
采用的天线类型和性能: 天线类型: 线圈天线/倒L形天线 采用的天线类型和性能: 天线类型 :PCB 式天线/贴片式天线
控制、调整及开关等使用方法: 按下车门开关或发动机启动开关后发送信号 控制、调整及开关等使用方法: 按键后发送信号
■ 温度 :-40~85℃ ■ 温度 :-20~60℃
■ 电压 :DC 8~16V ■ 电压 :DC 30.0V(锂电池)
带低速前车跟随功能的主动巡航控制 (ACC) 系统 */碰撞缓解制动系统 (CMBS) * 免提电话系统 *
智能屏互联系统
基于“低功率短程无线电波发射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”的设备类型 用于测量行驶车辆之间距离的雷达传感器 F 型
使用场景 汽车 免提电话和蓝牙音频
天线类型 微带天线 片式天线
天线性能、控制、调节和开关使用 杂散发射限值 ( 实际值 ): < 20dBm 天线增益 :2.4GHz 频带 = - 4dbi 或以上
操作温度 -40~+85℃ -30℃ 至 +70℃
操作电压 DC 直流 14V DC 直流 12V
远程服务单元 *
设备类型 G 型通用微功率设备
使用场景 汽车
天线类型 片式天线
天线性能、控制、调节和开关使用 最大增益:0.5dBi
操作温度 -30℃ ~ +70℃
操作电压 DC 直流 8.0 ~ 16.0V

以上各项均符合《中国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要求或规定的标准。

发射无线电波的设备

  • 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场景或使用条件、扩大发射频率范围、加大发射功率(包括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)或擅自更改发射天线。
  • 不得对其它合法的无线电台(站)产生有害干扰,也不得提出免受有害干扰保护。
  • 应当承受辐射射频能量的工业、科学及医疗(ISM) 应用设备的干扰或其它合法的无线电台(站)干扰。
  • 如对其它合法的无线电台(站)产生有害干扰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井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。
  • 在航空器内和依据法律法规、国家有关规定、标准划设的射电天文台、气象雷达站、卫星地球站(含测控、测距、接收、导航站)等军民用无线电台(站)、机场等的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使用微功率设备,应当遵守电磁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。
  • 禁止在机场跑道半径 5000m 区域内使用各类型的遥控器。

* 并非适用于所有车型

关于蓝牙的电波法规定要求

  1. 本产品技术指标:
    使用频率 :2.4-2.4835GHz
   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 (EIRP):
    天线增益 < 10dBi 时;≤ 100mW 或 ≤ 20dBm ①
    天线增益 ≥ 10dBi 时;≤ 500mW 或 ≤ 27dBm ②
    最大功率谱密度:
    天线增益 < 10dBi 时;≤ 20dBm/MHz(EIRP) ①
    天线增益 ≥ 10dBi 时;≤ 27dBm/MHz(EIRP) ②
    载频容限:20ppm
    带外发射功率(在 2.4-2.4835GHz 频段以外)
    ≤ -80dBm/Hz(EIRP)
    杂散发射 ( 辐射 ) 功率(对应载波 ±2.5 倍信道宽带以外):
    ≤ -36dBm /100kHz(30-1000MHz)
    ≤ -33dBm /100kHz(2.4-2.4835GHz)
    ≤ -40dBm /1MHz(3.4-3.53GHz)
    ≤ -40dBm /1MHz(5.725-5.85GHz)
    ≤ -30dBm /1MHz( 其它 1-12.75GHz)
  2. 不得擅自更改发射频率、加大发射功率(包括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),不得擅自外接天线或改用其它发射天线;
  3. 使用时不得对各种合法的无线电通信业务产生有害干扰;一旦发现有干扰现象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;
  4. 使用微功率无线电设备,必须忍受各种无线电业务的干扰或工业、科学及医疗应用设备的辐射干扰;
  5. 不得在飞机和机场附近使用。

污染物排放标准

请遵守以下污染物排放标准:

  • GB18352.6-2016:
   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国 6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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